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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国文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国文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杨国文(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国文做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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