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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着力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彭智 王榕)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建立健全“三个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对民事审判活动、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质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牢固树立“三个理念”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一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营造良好监督环境。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建立案件会商制度,会同法院在个案办理中随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办协商,统一办案思路。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理念,确保监督实效。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最终目的是解决司法不公问题,该院对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跟踪检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三是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监督与息诉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诉讼和谐并重,积极将矛盾纠纷引导到司法救济的法治轨道上来,使司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过程。

  重点突出“三种诉求”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质效。一是加大立案监督力度。除了对常见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登记立案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对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的启动进行立案监督,实现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全覆盖。二是紧盯文书送达环节。重点监督法院不送达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文书,特别是滥用公告送达等容易剥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上诉权的行为。三是重点防范违法保全问题。针对违法保全问题开展类案分析,重点监督应当保全而不保全、不应当保全而违法保全或者不当保全等情形,有效保护群众财产利益。

  贯彻落实“三个同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质效。一是在加大对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关键环节监督的同时,明确将消极执行、不当执行、拖延执行作为监督重点,有效厘清监督思路。二是在监督执行行为是否合法、规范的同时,避免对法院执行活动产生不当干涉,充分保障执行活动有序进行。三是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就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向来访群众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法律效力。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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