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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村小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组长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为捍卫弱者权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9月25日,兴平法院执行干警重拳出击,依法决定对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某村9组负责人刘某某拘留十五日,维护法律威严,兑现胜诉权益。

  2018年初,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郭某平、郭某利夫妻与儿子郭某翔将所在的9组告上法庭,请求兴平市人民法院判令该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兑现农村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的集体财产分配规定,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差额15300元,并出示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农村计生户享有优惠政策文件。兴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判决9组支付郭某平、郭某利夫妻与儿子郭某翔土地征收补偿款差额15300元。

  判决生效后,9组未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9组负责人刘某某因村民代表不同意为由,长期推脱,规避执行,无视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试图说服刘某某尽快履行法定判决,并告知其不要心存侥幸,挑战法律权威必将受到制裁,但刘某某固执己见,长时间调解无果,案件陷入僵局。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兴平法院决定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拘留十五天。看见执行干警动真格、出实招,刘某某慌了神,急忙筹集来15300元交到法院,法院随即解除了对刘某某的拘留决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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