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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拒执罪” 被执行人拘留所里火速还款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 王梦娟)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如火如荼,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充分运用“拒执罪”这把“利剑”攻坚克难。8月10日,就在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吕某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逮捕后,这名一直不肯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吓得立马联系家属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郭某等八人诉被告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共计拖欠原告工程款279080元,后经法院判决,被告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工资279080元。还款时间到后,吕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郭某等人讨债无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平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之后依据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作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决定书,但吕某均未曾理睬,对债务更是置若罔闻。

  随后,申请执行人郭某等八人于2018年7月4日向平桥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7月13日,平桥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吕某执行逮捕,羁押于信阳市看守所。蹲在看守所里,吕某才意识到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立刻表示只要不坐牢一切都好说并迅速联系亲属要求还钱。最终,当事双方自行和解,吕某当即支付2万元,余款按约定时间分期付清。申请人表示愿意撤回刑事自诉,自此,一起涉嫌拒执罪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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