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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法院加大“执行不能”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执行氛围

发布时间:2018-09-3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马隆浩)自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为使申请执行人理性看待“执行不能”与“执行不力”的区别,靖宇县人民法院全方面、多角度的向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宣传“执行不能”与“执行不力”的区别,争取了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立案阶段,发放申请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举证通知书,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提高风险意识。

  二是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加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告知其被申请执行人是否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或下落不明情况,阐明“执行不能”与“执行不力”的区别,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不能”充分了解。

  三是丰富宣传,通过街头宣传、以案宣传、悬挂条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形式,大力宣传“执行不能”的含义及产生原因,使申请执行人理解执行工作,营造良好执行环境和氛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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