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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10-18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忠,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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