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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孙运聪)“太感谢检察官同志了,是你们缓解了我家当前的生活困难”,这是2018年11月2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吴某从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救助金后说的心里话。

  刑事被害人吴某沭阳县新河人,系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沭阳检察院承办人经审查原案,认真核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多方调查,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生活因此案而陷入困境,该院认为被害人家属吴某的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为其积极争取救助款项。经报请相关部门审批,遂决定给予吴某30000元的救助金,有效地缓解了其当前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沭阳县检察院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人文关怀,针对部分刑事案件受害人得不到被告人赔偿而导致家庭困难、生活窘迫的情况,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充分彰显人文执法的理念,使救助对象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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