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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涉诉信访“窗口”成功调解一起5年借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11-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百让)11月23日下午,涉诉信访申请人罗某与被申请人李某,在喀什信访大厅中级法院涉诉信访窗口法官主持下,达成还款调解协议。

  2014年5月10日,李某在疏附县扩建经营桶装水厂,因资金短缺向朋友罗某借款10万,借款期限三个月。直到2018年10月,李某因种种理由未能还款。罗某将李某告状到疏附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了断纠纷。

  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判并判决:李某应还罗某本金9.5万元,利息5万元,合计14.5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近日,因罗某家里急于用钱,涉诉信访到信访大厅请求喀什中院涉诉窗口出面调解,尽快促使李某还款。

  中院接访法官,在登记信访人基本信息及诉求后,电话通知被申请人李某到信访大厅调解处理本案。在信访窗口负责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本着自愿合法,诚信互谅的原则,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同意由李某分三次还清借款。

  本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避免了矛盾升级 ,节省了司法资源的节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有利于社会主义诚信价值理念的构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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