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时光倒转到1999年,王某某刚迈入不惑之年,决定投身生意,实现自己心怀已久的发家致富梦。痛恨的是手头拮据、缺少成本,再三思索后,请求朋友杨某某鼎力相助。看见昔日交情不浅的王某某创业遭遇困难,杨某某没有多思考,筹集6300元借给王某某,并约定了归还日期和利息。
约定还款的日期一晃而过,杨某某催要时发现,王某某已同亲朋好友失去联系。杨某某心急如焚,发动亲友四处查找王某某,想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但都以失败告终。近二十年来,杨某某始终没有放弃,直到2018年,在实属无奈后,将王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解决自己的困扰。
开庭时,王某某未出庭,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了杨某某的合法权益,在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杨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12月11日上午,得知王某某从外地返回家中的消息后,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将王某某带回法院。反复释法明理,希望其尽快履行法定判决,王某某无动于衷,始终以手头拮据为由,拒绝偿还。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某依法拘留十五日,保障胜诉人合法利益,捍卫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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