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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2-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焦素萍 刘旭)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临江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赵某与临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赵某于2016年12月12日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临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吉林省临江某局到期债权1千万元予以保全。该院裁定冻结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吉林省临江某局到期债权1千万元,冻结期限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2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院提出申请,申请解除该公司在吉林省临江某局到期债权1千万元的冻结,并提供7处房屋作为反担保。临江法院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经过仔细审查,认为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查封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于临江市的7处房产,同时解除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吉林省临江某局到期债权1千万元的冻结,保障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序运转。最终双方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赵某申请解除对房屋的查封,为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后,临江法院将继续开展保障民营企业的专项活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临江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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