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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护生态!200余斤鱼苗“安家”岩洞河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熊 卫)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黎平县岩洞镇竹坪村“斑嘛”河段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200余斤鱼苗被工作人员放入岩洞河中,以修复河流生态。涉案人员向某某等人现身说法,通过自己亲身经历告诫附近村民在禁渔期电鱼是违法的,不能在禁渔期电鱼,否则,需要负刑事责任并对生态进行补偿性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既让涉案人员受到了惩罚,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达到了以案释法,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据悉,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赔偿机制,并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展开协调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通过“刑事打击+生态修复+教育宣传”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惩罚犯罪、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开启“美颜滤镜”,为守护侗都黎平颐养胜地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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