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方昌喜)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直接参与行政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的过程中,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当场立案,进行了司法确认,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今年8月14日,因神农架林区宋洛乡中岭村村级公路坍方,中岭村村主任陈某某电话联系王某,要求用王某的装载机清除公路坍方,王某当即雇请装载机司机彭某某安排时间前往中岭村清除公路坍方, 8月16日彭某某驾驶王某的装载机前往中岭村进行清除公路坍方作业, 8月18日下午14时左右,装载机司机彭某某驾驶装载机在清除公路坍方时, 不慎将装载机翻下河谷,导致彭某某重度脑外伤,至今处于深度昏迷,伴植物状态,无任何意识反应。目前,王某已支付彭某某医疗费用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彭某某的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多人到该乡政府上访,后又先后到区政府有关部门不断上访投诉,并直至向省长信箱投诉,但又坚决不走司法程序。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宋洛乡政府、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多次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协商,但一直没有能够平息双方的矛盾,解决双方的纠纷。
11月24日下午,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会同乡政府、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决定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在调解、协商过程中,法院法官一直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法定职责,对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进行了直接的指导,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合法调解,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消除误会,及时解决矛盾纷争。经对争议双方进行深入的交心调解与细致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
以上调解协议达成后,11月25日下午,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参与调解的法官又到调解现场,参与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的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签字义式,参与调解的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马上为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立案手续,现场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王某当场将数十万元的赔偿金打入了彭某某妻子的银行帐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工作目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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