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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4-12-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赵静)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学习会上,办公室主任刘述山全文导读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同志要求,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对照《规范》要求,把文明用语熟记于心,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修养,增强群众感情,增强工作责任心。同时,该院在审判、执行、接访等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树立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夏地曼·阿洪巴依强调指出,全院干警要加强职业素质修养,把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熟记于心,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规范的工作用语;要严格依照规定加强法院内部人员的自我约束,强化监督管理,抵制不当干扰,公正廉洁司法;同时还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修养,增强群众感情,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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