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黄明超)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形象。
今年年初,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该院以2015年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廉政承诺”活动,这是该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廉政责任承诺书主要内容有: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参与赌博活动;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将按照廉政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开展“廉政承诺”活动,进一步筑牢干警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自觉维护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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