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黄明超)2月28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召开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会,切实解决干警在纪律作风上的不足,制定《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日常行为规范和厉行节约的规定》。
紧盯细节,明确整改内容。
为使纪律作风整改更具针对性,紧盯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细节问题,该院确定重点整改内容:司法行为方面,重点整改对待当事人和来院群众出现诉讼难等问题;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改脱岗、会风会纪、上班时间着装不规范、上班时间做与公务无关活动等行为;窗口服务方面重点整改粗暴对待服务对象,或因语言不规范发生冲突等行为;庭审纪律方面重点整改开庭不准时,开庭不规范,着装不规范,法庭座牌布置不规范等内容。切实树立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创新方式,发挥督察作用。
为使督察活动不留死角,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督察方式,成立了监察室牵头,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协助,交叉从各庭室抽调人员的作风督察小组。监察室每周与一名支部书记和从各庭室抽调的人员一起对全院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时检查,形成督察通报,各庭室领导按照督察内容对所辖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自觉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严格管理的良好格局。
注重结果运用,惩处绝不手软。
为切实让整改活动达到效果。整改过程中,对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领导责任,依纪严肃处理:制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作风纪律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扣发绩效津贴”等处罚,同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视情节轻重扣发相应绩效津贴。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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