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无须感谢,无须铭记
作者:杨俊
居住在城市的你,不学法律的你,是否永远只知道中国法院系统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等专门的人民法院,不知道法院有派出法庭之说?更不知道派出法庭有何用?
派出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具有法院审判职能,履行法院审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派出法庭主要是为百姓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诉累而设立的。
很久以前我对派出法庭也只是听说过,没有看见过,有幸2014年的巧家县人民法院小河法庭我参与其中,真正明白派出法庭的职能和作用。小河法庭是巧家县人民法院最远的一个派出法庭,设立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小河镇,人员分配一般在三人左右,距离县城约五小时的车程,审理小河镇、新店镇、红山乡三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小河法庭虽说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但所做的工作是你从进基层法院大门看到的开始:安保-诉讼咨询-立案-审判-执行.....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小河法庭咨询的民众络绎不绝,但有很多事不符合立案条件,不能形成“诉”,许多是原告将承担举证不能即败诉的法律后果等。常见的还有夫妻俩因为吵架拌嘴来法庭诉苦,要求离婚的,法庭不知劝和了多少。有天晚上十点左右,一对夫妻争吵不休的来到法庭,拿出所有材料要求离婚,干警听后明白是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其实双方的来意本不是离婚,是一时的口角之争,后法庭通过讲事实,释法律,举例子,成功劝和,夫妻俩最终喜笑颜开的连连道谢。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庭可以立案后形成一个案件,最终以调解和好结案,但考虑到部分当事人的经济条件,知道哪怕是让他拿出“150元”的诉讼费也相当困难,如果申请免交诉讼费,要符合免交诉讼费的条件又必须有证据证明,因此法庭并没有将此类案件形成“案件”,而是以方便群众、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为目的调解了许多纠纷。这样的故事还有许多。总之,有些事,无须感谢,无须铭记,只是,我身在其中。
作者单位: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