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院以“注重实效、注重程序、注重公开”为标准开展庭审评查活动
公众全民讯(李凡)3月10日,喀什中院按照《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邀请两名律师、两名检察官参与庭审评查,分别对一民一汉两件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观摩评查。

在喀什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纪检组、审管办按照院党组制定了2015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全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本院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室中层领导及业务骨干等22人组成评查组的同时,邀请喀什地区检察分院的14名检察官、喀什市14个律师事务所的21名律师一同参与,一起形成了庭审评查组,采取定期评查、随机评查等方式对审判人员的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技能、评议宣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且由审管办制定了庭审评查打分细则,分别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礼仪、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分解细化,考察分项共计22项,可以较为均衡和全面的考察庭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力争评查水平高、问题找得准、理论讲的透。

党组书记祝聪指出:法官判案质量的好坏,是由律师或公诉方在法庭上感受庭审来直观得出的,而群众对法官办案质量优与差的判断,却是通过律师来评价的。所以,喀什中院庭审评查活动有了检察官、律师的参与其中,不仅仅可以听到更为真实的点评,还可以有针对性的听取群众对审判工作的需求,同时有效解决控辩双方与人民法院相互监督、有力配合的问题。此次庭审评查工作,首先就是要抓住一个“实”字,评查组在每一件案件的庭审观摩结束后,就立即集中开展点评工作,从规范庭审深入到庭审思路、庭审重点的把握深度的点评,力争让被点评庭审合议庭成员都受到启发,通过庭审评查活动查摆出庭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法官对庭审作用和目的的认识,从而促进庭审质量的提升。
党组书记祝聪要求各业务庭室要针对评查组在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整改、共同提高,不断提高庭审水平,充分体现高级法院的司法能力。要将庭审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的主要平台,合议庭要通过庭审将案件事实查清,使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得以充分展示,意见得以充分发表,同时要使庭审活动真正成为展现法院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的重要窗口,让人民群众通过庭审了解法院、认识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通过庭审,使听者明白,诉者信服,判者有据,切实通过庭审将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2015年,喀什地区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庭审规范》要求,以“注重实效、注重程序、注重公开”这三个注重为标准,对每一名法官的每一次庭审进行质量评查,做到“庭审评查”常态化,审判人员庭审活动规范化,从庭审行为细节入手,提高庭审质量,使喀什中院的庭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