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县法院四举措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公众全民讯(覃世武)“清明时节雨纷纷,祭祀先人怀旧忆……”在2015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帮助领导、干警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倡导文明祭祖。
清明节前夕,该院积极向全体干警发出“文明祭祀,节俭祭祀”的倡仪。该院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节日期间加强廉政教育的相关纪律规定,在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积极弘扬和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祭奠的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及奢侈浪费行为,严防重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
抓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法院维稳安保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该院特制定了《清明节期间值班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清明节期间值班电话畅通、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汇报,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排除。积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突发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严禁公车私用。
该院积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节日期间警车封存入库制度,要求法院所有车辆必须于4月3日17:30前一律清洗入库封存,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行为发生。对值班备勤警车的动用,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审批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清明节期间使用公车进行扫墓祭奠、参与赌博、斗殴等活动行为中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严防顶风违纪案件的发生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广大干警过一个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节日。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