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赵全能)原告蔡某贵与被告蔡某雄系亲属侄,两家毗邻而居,平时关系和睦,但一次意外的口角之争让二人怒目相向,一怒之下的被告把原告出行的唯一道路砌砖墙堵住,致使原告生产生活十分不便,于是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近期,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蔡某贵诉称:其与被告属于叔侄关系,平时相处的还算融洽,但2015年3月9日,叔侄二人因酒醉发生口角,被告就在我家门口砌一堵长20米左右、宽20厘米、高60厘米的水泥砖墙,并在用于通行的道路上开挖地基欲修建房屋。把历史以来我家一直走的唯一公共通道堵住,使路面变窄,造成原告不能正常通行,后我与被告多次协商均不能达成协议,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拆除所砌的砖墙,并恢复原有道路的原状;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则辩称:原告作为晚辈,不懂得尊重长辈,喝醉酒后对自己恶语辱骂,只是自己的名誉扫地,自己咽不下折扣窝囊气,故而把原告家出行的道路堵住。
经龙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从二人叔侄关系疏通二人隔阂,在法庭的努力下,原告当场向被告道歉,被告自愿拆除所砌的砖墙,并把路面填平,以保证原告家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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