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委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作批示
公众全民讯(潘光芬)近日,中共黄平县委书记林昌富同志在该县检察院报送的《黄平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请检察院认真按照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今年以来,黄平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谋划、积极行动,研究制定《黄平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启动实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今年一季度,该院监督立案盗伐林木案件2件,审查批捕涉林案件7件8人,审查起诉涉林案件5件6人;依法对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份;积极对林业、环保、国土水利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进行走访调查,摸排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多条案件线索。
此外,该院还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认知度;及时总结、提炼、推广一批专项行动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果,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