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4措施规范司法救助
公众全民讯(陈霞 江安)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3件国家司法救助案,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救助效果明显。
明确范围,主动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改革将救助范围从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扩大到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从刑附民案件扩大到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案件。广安区检察院遵照改革精神,日前对一民事案件当事人郭某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并发放1万元救助金。同时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权利义务告之制度和控申与办案部门协作机制,侦监、公诉在案件移送批捕或审查起诉时就要将救助人群纳入视线范围,由控申建立台账归口办理,确保被动救助变为主动救助,确保救助线索掌握的无缝覆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简化程序,及时救助
凡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当事人只要能够提供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其它能够有效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即予以准许,做到“应救尽救”,不让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落单”。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救助决定,同时向区委提请解决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报告,专人负责跟踪领导审签,协调财政拨付救助金,救助金到位后2个工作日内将救助金发放到当事人手中。目前,该院国家司法救助案均在1个月内办结,并报同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备案,程序更加规范,效率更高更好地确保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
提高标准,有效救助
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住所地最低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救助金额,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最大化。目前广安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人均达到8000元,比去年救助人均增长4500元,提高13%,救助效果好。
多种方式,长期救助。
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形成以司法救助为主、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创业资助、社会扶助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如在救助某强奸案受害人李某时,除了为李某申请到了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外,还与民政协调帮助李某一家三口申请到农村低保,长期有效地保障李某一家人正常生活开支,进一步增强了救助效果。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