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维)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直是各级、各部门所关心的热点话题。追索劳动报酬属于涉民生案件,此类案件关系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还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使43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2013年5月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某工程分包给了李某,李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了徐某等三人,三人手下共计43名工人对该工程进行了施工,工程完工后李某下落不明,这43名工人的工资无处落实,2013年6月这些工人在工地与开发商发生冲突,矛盾进一步恶化。双方经过劳动仲裁后该纠纷仍未得到解决,故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
近日,伊宁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法官反复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调解,明确指出李某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这43名工人系劳务关系,要求其兑现工人工资,双方最终达成庭外调解协议,目前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将第一批10万元的工资款支付给了这43名农民工。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几年,伊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团诉讼较多。由于企业往往是成批使用农民工,而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同一地区甚至同一个村,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经常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共同起诉,形成集团诉讼;二是建筑、服务行业欠资问题突出;三是农民工举证困难,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缺少必要的合同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不会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用工过程中也未留心收集相关凭证,一旦遭遇欠薪,往往拿不出“用工合同”、“工码单”或是“工资欠条”等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致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难以查实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事实,更无法确定工资关系及工资数额的真实性;四是法院调解难度增大,由于怕个案的处理影响到今后类似纠纷的处理,所以许多用工单位不愿调解,法院的调解工作也因此陷入被动;五是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由于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涉案人员众多,易采取极端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社会影响面较大。
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涉及农民工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时应当注意加大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力度,强化诉讼调解工作,用调解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社会责任感强的法官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的讨薪纠纷,本案是伊宁市人民法院加强调解力度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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