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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全面部署落实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王伯明)今年以来,喀什中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认真开展立案登记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506件,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30%。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立案登记制。

  全国及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喀什中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立案登记制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立案登记组、宣传组、检查督导组,并分别制定立案登记实施方案、立案登记宣传方案及督查方案,具体抓好实施。同时做好预研预判工作,及时解决将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证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认真学习,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度。

  喀什中院组织立案庭及相关业务庭室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要求立案人员熟记相应法条,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做到依法严格,杜绝拖延推诿。  

  严格形式审查,依法受理起诉案件。

  坚持正确立案工作理念,避免陷入“照单全收”误区。喀什中院要求严格审查起诉状是否规范、是否属于法院管辖、有无具体诉求等形式要件,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  

  加强释明工作,减少涉诉信访。

  喀什中院立案庭在具体实践中,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需要补正材料的,认真做好释明工作,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并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

  该院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禁止抬高立案“门槛”、不立不裁、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的错误做法,严格监督立案登记,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健全分流机制,妥善应对登记立案新常态。

  积极引入非诉纠纷解决渠道和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加强诉前调解,对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纠纷及时进行诉前调解,缓解业务庭室诉讼压力。

  为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喀什中院制定措施、作出部署,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推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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