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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五项措施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陈兴梅)4月16日,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召开后,新疆木垒县法院迅速召开业务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增强工作前瞻性,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五项措施,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法院工作的影响。

  主动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讨。

  围绕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立案工作新变化新挑战,主动转变观念,做好思想准备。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院业务会研究具体操作方案,努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司法难题、回应群众关切。

  加大释明力度,强化庭室配合。

  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自诉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予以释明,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宣传手册。实行庭室配合,工作重心前移,更加重视立案工作力量配备,有力提升立案登记整体工作能力。

  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阳光立案。

  利用木垒县法院官网、微博等新媒体加大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力度,公开立案流程,实行阳光立案,让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努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防范虚假诉讼,审查代理权限。

  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同时,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对于当事人未能亲自前往,由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情形,严格审查代理人代理权限,坚决把好立案关。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都将驳回其请求。

  规范诉讼秩序,推进诚信建设。

  依法制裁违法滥诉,防止虚假诉讼和滥用诉权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立案秩序。做到既要开好门,畅通立案关,确保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坚决禁止另设立案条件,提高立案门槛;又要守好门、办好事,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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