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王伯明)4月28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就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在动员和部署,要求两级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规范立案登记行为,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登记立案,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

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指出,两级法院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会上公布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两级法院要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实行登记立案。严格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受诉状、出具凭证;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释明;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接受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及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
会议还要求中院成立检查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对依然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插手过问立案情况的,对违法干预立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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