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秦剑锋)5月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的首个工作日,于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忙碌如常。他们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讲解并发放立案登记制度宣传资料,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当天该院已接受诉状14件,当场立案4件,书面告知补正6件,法律规定期限内立案4件。
5月1日起,法院受理案件方式由过去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具体来说,立案登记制的案件受理方式包括: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应当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
于田法院党组对立案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对实行立案登记制工作进行思想动员,排除思想、机制障碍。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认真学习立案登记有关制度及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立案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立案登记的内容、范围和操作流程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杜绝立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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