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共接待当事人60余次
公众全民讯 5月4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迎来“全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首个登记立案工作日,实施首日该院共收到当事人递交的起诉材料15件,当场立案11件,其中民事案件8件,执行案件3件,共接待当事人60余人次。

该院书记员在接待咨询立案登记制内容的当事人。

该院立案庭干警在审查当事人材料是否符合立案规定。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积极出台了实施细则,规定接收诉状后,除当场受理的案件外,一律向当事人发放《材料接收表》;主动优化导诉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了统一的诉状模板,并由导诉员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印制汉哈双语版的《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程序告知书》发放给当事人,方便当事人正确理解立案程序的内容。

该院印制的汉哈双语版《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和《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程序告知书》。
“立案登记制是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导下实行。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党组书记韩国强在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在立案大厅谈到。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