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韩芳 黄明超)5月8日上午,牧民阿勒甫斯骑马从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蒙艾提巴斯村赶到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有什么诉求,您慢慢说”,10点一上班,立案庭庭长巴黑拉在立案登记窗口热情接待了阿勒甫斯。
阿勒甫斯掏出一沓材料,讲述了自己纠纷的原委。今春,阿勒甫斯将自家的牛马羊委托给邻村的牧民代牧,代牧人把他价值万元的一头牛放丢了,多次索赔无果,他就急忙赶来起诉。巴黑拉指导阿勒甫斯补齐了材料,录入信息系统,当场为他登记立案。

法院为阿勒甫斯登记立案。
阿勒甫斯脸上露出了笑容,“我这案子,你们一二十分钟就给我立上了。”他指着悬挂在立案大厅“全国优秀法院”的牌匾说,“不愧是优秀法院,你们的双语立案加克斯!”

法官们向阿勒甫斯阐释法律规定。
为迎接5月4日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新置了立案登记一次性告知、诉讼指南等双语宣传墙版,开设了双语导诉台。来院起诉的双语案件增多,办案人手少,院长夏帕哈提、副院长恩特玛克带领几位精通双语的干警,主动为哈萨克族牧民做立案登记翻译,加入到一线接访、调解工作中来。
近年来,布尔津县牧民之间相互代牧,因“滚山”、狼害等导致代牧牲畜减损的赔偿纠纷常见,5月4日至今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这类双语立案占立案总数的42%。该院着重加强双语导诉,全力接待各族群众。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韩国强说,“我们办理每件来诉,都认真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出具材料接收清单、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服务告知书以及随案廉政监督卡,坚持阳光司法,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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