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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法院副院长罗宁检查木垒法院立案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1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新疆昌吉州法院副院长罗宁检查指导木垒法院立案登记工作

  公众全民讯(陈兴梅)5月13日,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宁一行三人到木垒县法院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贯彻落实情况。

  在座谈会上,立案庭副庭长郭疆卫向罗宁副院长汇报了木垒法院立案登记资料准备及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受理数量、类型的变化情况。

  罗宁副院长对该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木垒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准备工作充分细致,措施得力有效,立案登记制工作平稳有序。他要求要继续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度相关规定,做好立案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的情况;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认真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热情接待当事人,仔细甄别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对提起诉讼的事由耐心释明,认真审查,监督好立案登记,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加强立案登记制宣传,耐心提供诉讼引导,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维权,

  木垒法院院长沙合达提表示,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及时分析总结木垒县法院在立案登记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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